提升國際傳播能力、塑造中國良好形象、維護國家核心利益,一直是我國國際傳播工作的核心任務。2019 年是中國政府加強國際傳播能力建設10 周年。10年來,我國國際傳播整體實力取得明顯提升,在國內外引起廣泛關注。

高速發展的中國舉世矚目,為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不斷貢獻著中國智慧和力量。而中國機構不僅追求海外事業拓展,更努力實現品牌價值的國際認同,紛紛加大了國際傳播力度,涌現出一批講好中國故事、傳播中國聲音的創新之舉。

以“吸引世界傾聽你精彩”為主題的第二屆中國機構海外傳播優秀案例(海帆獎)征集評選活動,由人民日報媒體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人民網股份有限公司主辦,人民網人民運營承辦,人民日報全國黨媒信息公共平台支持,星宏集群有限公司作為戰略合作單位。活動針對近兩年來中國機構與企業在海外傳播實踐,尤其是借助海外社交媒體和採取互聯網思維、社交營銷手段進行形象傳播和市場拓展產生的優秀創新案例、標杆性運作進行征集和評審。

活動在廣泛征集參選案例的基礎上,通過嚴格的評審程序產生“入圍案例”和“十大杰出案例”。根據參選案例情況,評委會可推薦若干“最佳案例”,旨在激勵內容呈現、創意、技術等某方面特別突出,尤其為加強向世界傳遞中國聲音、講好中國故事貢獻了力量,但整體水平尚待提升的“潛力機構”。

所有入圍案例都通過在線方式公示,“十大杰出案例”和 “最佳案例”將於 2020 年 4 月在線揭曉,6月(暫定)在 2020 年度“海外傳播力論壇暨‘海帆獎’發布儀式”上進行表彰,並在全球范圍內廣泛傳播。

評選
啟動

2019.10.29

案例
征集

2019.10.29-12.10

作品
初篩

2019.12 中旬

作品
初審

2019.12.30

入圍
公示

2020.01

作品
終審

2020.04

頒獎
儀式

2020.06

一、評選啟動:2019年10月29日,發布評選細則。

二、案例征集(申報):2019年10月29日至12月10日,具體要求詳見“參評條件”和“申報要求”。

三、初篩:2019年12月中旬

1. 申報截止后,組委會將按照評選條件要求,對申報單位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主要審核申報材料是否完備,申報案例是否符合申報參評條件要求。

2. 申報材料不完備的,組委會有權要求申報單位在規定期限內補充完善,在規定期限內未能按要求補充完善或者補充完善后仍未達到參評條件要求的,視為不具備申報條件。

3. 組委會對申報案例有疑問的,將與申報單位溝通,申報單位負責解釋答疑,特殊情況提交評審委員會決定。

4. 初篩后需要補充材料的和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案例,申報單位會接到組委會通知﹔符合條件的案例,不再另行通知。

四、初審:2019年12月30日

1. 初審評委團各小組以評分方式作出是否通過作為杰出案例推薦的決定。評審組的專家對於其本人或其所在單位推薦的案例採取回避原則,不參與該案例的評審。

2. 通過各專業評審委員對案例的評估,確定入圍杰出案例名單。

五、入圍公示:2020年1月

1. 組委會將確定入圍的杰出案例在第二屆“海帆獎”官方網站和“出海工筆畫”微信公眾號進行5個自然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申報單位、案例摘要、推薦意見等。

2. 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對公示的推薦案例提出異議,組委會受理核實,對查實不符合評審條件要求的,即取消資格,空缺順位遞補。

六、終審:2020年4月

1. 終審評委團召開會議,集中對入圍案例以記名評分方式分項打分,依據分數高低得出“十大杰出案例”。

2.“最佳案例”的推選辦法:根據入圍案例的具體情況,主席團可以建議設置若干“最佳案例”,以激勵內容呈現、創意、技術等某方面特別突出,尤其為加強向世界傳遞中國聲音、講好中國故事貢獻了力量,但整體水平尚待提升的“潛力機構”。每位終審評委均可以在入圍案例中提名候選案例,並擁有一定的選票額,對候選案例以不記名方式進行選票勾選方式投票,超出數額勾選的視作廢票處理。按照得票高低得出“最佳案例”最終名單。

七、頒獎儀式(發布): 2020年6月(暫定)

2020年6月(暫定)舉辦2020年度“海外傳播力論壇暨‘海帆獎’發布儀式”,發布杰出案例和最佳案例,並對優秀案例進行交流分享。

注:在整個評審階段,凡利益相關方評委均採取回避原則,避免爭議。在整個評審階段,凡出現的爭議交由評審主席團做出最后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