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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故事

許立榮:讓船員高高興興起航,平平安安回家

2023年08月18日09:07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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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期間,代表們都會提出大量議案建議。人大代表為什麼要提出這些議案建議?國家機關怎樣辦理這些議案建議?為什麼代表議案建議能夠把人民群眾的願望、呼聲轉化為國家法律、政策舉措?從3月3日起,人民網聯合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有關單位,陸續推出《我當代表為人民——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故事》系列短視頻,通過一個個鮮活的故事,以視頻形態展現人大代表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努力提出高質量議案建議,有關國家機關高質量辦理議案建議,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生動實踐。

海洋運輸,是國際貿易中最主要的運輸方式,國際貿易的90%是通過海運方式完成的。我國是全球貨物貿易第一大國,2018年對外貨物貿易進出口總額達4.62萬億美元,在2018年全球119億噸海運貿易總量中,我國海運貿易總量為30.9億噸,佔全球總量的26%,特別是事關國民經濟命脈的原油、鐵礦石等,更是高度依賴海洋運輸,可以說航運關系國計民生,事關國家安全。

時任中遠海運集團董事長、全國人大代表許立榮發現,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船員隊伍也面臨著不少新問題和新挑戰,具體表現在職業吸引力下降、隊伍發展基礎不穩定、職業操守下滑、權益保障不充分等方面。目前,我國有注冊船員148萬人,船員資源后繼乏人,難以滿足海洋強國、航運強國戰略新的要求,是航運強國建設未來發展的瓶頸。

通過深入調研,許立榮代表發現我國存在船員隊伍發展現狀與航運強國建設需求不相適應、船員立法與高度開放的航運市場格局不相適應兩個方面的問題。由於收入越來越不具有競爭力、工作時間長影響家庭生活、職業艱苦危險等因素,年輕人從事航海職業的意願越來越弱。與此同時,航海人才專業性強,按最快晉升速度,高校畢業生做到船長也需要9年左右,行業平均則需要11-12年。專業性決定了船員培養是一項長期系統工程,如果無法補充新生力量,一旦人才結構老化甚至斷檔,將持續影響航運強國建設進程。

相較我國海運船隊規模已穩居世界前三,船員隊伍卻呈現出不可持續發展態勢。從年齡結構來看,近三年我國持有國際航行海船適任証書的海員中,20-30歲人員的比例由50%下滑到43%,30-40歲人員的比例由26%上升到31%,40-50歲人員的比例由16%上升到18%,50-60歲人員的比例由6%上升到7%。從職務結構來看,三副、三管輪等年輕高級船員數量近三年降幅較大,其中三副降幅達29.3%,三管輪降幅達31.3%。中國遠洋海運抽樣分析結果顯示,應屆畢業生一年以內流失率高達30%,5年以內則高達65%。與此同時,近年我國航海類專業招生人數呈現斷崖式下跌,由2011年的4.39萬人急劇下降到2017年的1.28萬人,降幅高達71%。

我國是注冊海員人數世界第一、勞務派遣海員人數世界第二的海員大國,但在國際海事組織現任10個A類理事國中,隻有我國和俄羅斯未對船員勞動專門立法。早在20世紀80年代,我國國際海運領域即率先對外資開放,水上運輸已成為我國基礎產業中開放程度最高的行業之一。但在航運業高度國際化的同時,我國在船員管理與國際接軌上仍然存在薄弱環節,涉及船員管理關系的法規數量多而分散,調整船員勞動關系、保障船員權益的專項法律幾乎沒有。實踐中,主要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等基於我國國情、基於陸岸職業特點的法律法規來管理船員勞動關系,無法充分體現船員勞動特點和國際行業慣例。涉及船員的現行有效的行政法規,側重於船員的行政管理,無法滿足新時代海運強國戰略下船員隊伍建設的實際需求。比如2007年出台的船員條例體現了部分船員職業保障特點,但在船員勞動管理特殊性方面仍體現得不夠充分。《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等規章對船員群體作出的特殊規定,僅限於解決相關管理要求在船員群體難以實施的問題。

許立榮代表認為,航運業是國際化產業,船員作為海運業的直接從業者,肩負著保障海上運輸、促進貿易繁榮的神聖職責,是保障我國對外貿易、推進“一帶一路”建設、維護國家海洋權益和安全的重要力量。船員的勞動具有國際性特點,隨著航運強國建設的不斷深化,對船員數量和素質需求也日益增加,沒有專門的法律對這一特殊社會群體的勞動關系進行調整,將嚴重影響航海人才隊伍的健康發展,最終影響航運產業的發展,建議對船員職業加快專門立法進程,解決好與國際公約和國際行業慣例的對接問題,使廣大船員的職業發展和權益保障有法可依,同時有助於我們提升全體公民的航海意識、海洋意識,厚植海洋文化基因,進一步涵養新時代海洋強國、航運強國建設的基礎。從“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建設和海洋執法維權、國防安全等建立人才“蓄水池”的角度,都應該將船員人才放在海洋強國戰略中更加突出的位置,通過立法促使政府、企業和社會形成合力,將其利用好、發展好,為海洋強國、航運強國建設提供保障。

交通運輸部第一時間聯系許立榮代表,進一步聽取意見建議,並著手推動此項工作。在開展船員管理相關調研工作中積極聽取業界的意見建議,組織相關科研單位開展前期研究,在制定關於綜合交通運輸法規體系建設的意見中積極考慮船員立法問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訂草案)》中加入船員權益保障條款。2019年3月,國務院修訂並發布了新的《船員條例》,進一步落實“簡政放權”要求,在立法層面確定了取消“從事海船船員服務業務審批”后的事中事后監管措施,在《船員條例》中專門設立“船員職業保障”章節。通過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適任考試和發証規則〉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船上培訓管理辦法》等,認可航海類學生學習期間的船上實習資歷,進一步縮短了船員培養周期,增加了高級值班水手、機工船上培訓的職務晉升路徑,免除具備相應條件的復轉軍人的崗位適任培訓和免考部分理論課目,拓寬船員成長成才通道。通過調整船員培訓管理法規,加強對影響船員培訓質量關鍵因素的管理和控制,如建立船員培訓教員數據庫、明確模擬器的標准,探索培訓機構分類分級管理,強化培訓課程確認管理,提升船員培訓質量。通過取消船員服務簿行政許可,進一步便利服務船員,得到了船員的一致認可。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員船上工作和生活條件管理辦法》《海事勞工條件檢查辦法》《交通運輸部海事局船員境外突發事件處置程序》《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在船船員投訴處理工作程序》等文件,對相關工作要求予以進一步明確,基本涵蓋了船員遣返及船東責任財務擔保等涉及船員權益保護的事宜。制定的第一個船員發展規劃——《中國船員發展規劃(2016-2020年)》發布實施以來,已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以調動社會力量共同促進船員隊伍發展的合作機制、以全面履行《2006年海事勞工公約》為基礎的船員權益保障機制、以宣傳船員價值貢獻為核心的船員文化建設機制初步建成。以中遠海運為例,今年1-5月,在以船員為主體的廣大員工的共同努力下,集團實現營業收入1950億元,同比增長57%﹔淨利潤327億元,同比增長350%,在復雜的國際經濟形勢下實現了逆勢上揚。

稿件來源:《我當代表為人民——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故事》一書

監制丨楊鴻光、雷陽、吳昊

策劃、統籌丨孫娜、田文昕

腳本丨康力

后期丨閆涵

配音丨吳婧

(責編:崔麗華、田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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