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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故事

陈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造林绿化事业

2023年05月24日10:30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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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们都会提出大量议案建议。人大代表为什么要提出这些议案建议?国家机关怎样办理这些议案建议?为什么代表议案建议能够把人民群众的愿望、呼声转化为国家法律、政策举措?从3月3日起,人民网联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有关单位,陆续推出《我当代表为人民——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故事》系列短视频,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故事,以视频形态展现人大代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努力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有关国家机关高质量办理议案建议,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陈良有着丰富的经历,他生在草原、长在草原,精通蒙、汉、英、泰四种语言,曾赴泰国亚洲理工学院留学,获得农业推广和理工学双硕士学位。陈良代表从事草原监理工作多年,还担任过一年多的驻村干部,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森林草原防火站站长。

2018年,陈良代表在兴安盟草原工作站任联合党支部书记。作为兴安盟草原学习轻骑兵宣讲小分队成员,他善于用蒙汉双语与农牧民交谈,宣传党的政策,基层党务工作做得有声有色。这一年,陈良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他牢记这份责任。由于接地气,善交流,陈良代表被称为“行走在乡间的代表”。他说,要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反映人民群众呼声,把基层的声音传递上去,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奉献自己的力量。

陈良代表把贴近基层、脚踏实地、忠于职守的工作作风带到了新的工作领域。此时,正值国有林场改革的攻坚阶段,为了实现保生态保民生目标,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作出启动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引导国企、民企、外企、集体、个人、社会组织等多方面资金投入,并培育一批专门从事生态保护修复专业化企业的部署要求。

陈良代表在与国有林场基层干部、职工沟通交流中发现,采取承包造林的方式更有利于激发职工积极性,林木长势也更好。以1972年建场的科右前旗国有察尔森机械林场为例,该林场现有职工57名,林场面积21万亩(包括人工林和天然林)。察尔森机械林场是典型的造林林场,20多年累计造林5万余亩,为兴安盟造林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

为探索多元化的造林模式,2003年以来,察尔森机械林场采伐迹地的更新造林采取了承包造林的方式进行。其中本地小规模承包100块15000余亩;500亩以上造林大户承包20块18900亩。到目前为止,林木长势良好,比承包造林前林木蓄积量更大,林木种类更加多元化。

陈良代表发现,承包造林的方式能让营林管理更加精细。俗话说“三分造、七分管”,2003—2005年,察尔森机械林场每年造林都在万亩以上。造林初期,林木抚育、防止牲畜毁坏等环节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承包到户以后,“谁造谁有、谁经营谁受益”,将林地管护责任明确到每个承包主体,并承担相应的管护责任,有效减轻了幼林地的管护压力。同时,承包到户的经济效益也很明显。以栽植杨树为例,每亩杨树30年后保存70株,每株按照60元计算,每户100亩在合同期内至少能够有40万元收益,计算到每年至少1万元的增长值。

但是,由于政策原因,非公有制经营者在国有林场(局)范围内营造的林木都没有发放林权证。国有林地性质为国有,给非公有制经营者发放林权证,就意味着经营者获得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容易造成国有林地流失。但如果不给经营者发放林权证,林地及林木权属不清,既影响非公有制经营者造林积极性,又不利于盘活森林资源资产。

为了让行业主管部门了解基层林业非公有制经营者的窘境,进而推动问题的解决,陈良代表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出台政策鼓励非公有制经营者在国有林地范围内许可造林的建议》,呼吁有关部门研究出台具体政策,为非公有制经营者办理林木采伐证,使其能够通过出售木材获得回报;或将非公有制经营者所造林木收归国有并给予经济补偿。这是陈良代表扎根基层,在充分了解国有林场现状的基础上得出的结论。

陈良代表的建议交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研究办理。鼓励非公有制经营者参与造林绿化事业,是调动社会各级力量参与我国生态建设和保护的重要举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陈良等代表提出的意见,在工作中积极采纳合理建议,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和国土绿化,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十三五”以来,累计完成造林5.35亿亩,森林抚育6.37亿亩,建设国家储备林4805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3.04%,森林蓄积量超过175亿立方米,连续30年保持“双增长”,成为森林资源增长最多的国家。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在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森林法过程中,也充分考虑了陈良等代表的意见。2020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修订的森林法第十六条规定,国有林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目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推动制定相关配套法规。同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表示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方案》, 进一步规范租赁国有林地使用权发展森林旅游等。对于现阶段非公有制经营者在国有林地范围内依法签订合同造林,但按国家现行规定未能取得相关不动产权证的,其合法财产权受民法典保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表示将继续加强与陈良等代表的沟通,认真听取代表意见,推动国有林地使用权规范流转,逐步探索完善鼓励非公有制经营者参与造林绿化的各项机制。

稿件来源:《我当代表为人民——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故事》一书

监制丨杨鸿光、谢婷、吴昊

策划、统筹丨孙娜、田文昕、李佳

脚本丨康力

后期丨赵晨、吕晓雨(实习生)

配音丨郑嘉豪

(责编:蒋璐、田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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